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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动态】气道异物吸入危及生命!我院多学科协作成功救治气道异物梗阻低龄患儿

发布时间: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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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再次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生命保卫战”。一名年仅1岁8个月的患儿因阵发性呛咳、口唇青紫被紧急送医,入院后病情急剧恶化,出现进行性呼吸困难及抽搐。在症状与影像学检查严重不符的情况下,我院迅速启动多学科会诊(MDT),凭借精准判断和高效协作,最终通过电子支气管镜手术,成功从患儿右侧主支气管内取出一个1cm×1cm的异物。目前患儿已康复出院。



病情凶险,影像无异常仍锁定气道梗阻

患儿送至我院时,主要症状为反复呛咳、口唇青紫,紧急完成的胸部DR检查却未见明显异常(患儿烦躁不安,未能第一时间完善胸部CT),心超正常,初诊疑似肺部感染。入院后患儿出现明显喉鸣,并进行性呼吸困难,甚至突发抽搐。我院儿科上级医师凭借丰富的临床经验,高度怀疑并非单纯感染,而是下呼吸道阻塞的可能。症状与影像学表现的严重不符,提示异物可能并非金属等高密度材质,在X光下难以显影。考虑到患儿病情进展迅速,随时有窒息、心跳呼吸停止风险,医护人员第一时间与家属沟通病情、告知风险,征得家属同意后,即刻开启儿童气道异物急救应急预案。



学科联合“作战”,电子支气管镜下取出致命异物

时间就是生命!患儿血液中的氧气含量持续消耗,生命岌岌可危,在患儿命悬一线之际,我院麻醉科、手术室、儿科、普通外科、内镜中心医护人员迅速集结,开展多学科会诊(MDT)。经过快速评估,团队决定为患儿实施全麻下电子支气管镜检查及异物取出术。



 

术中内镜清晰可见,一枚1cm×1cm的核桃硬块死死卡在患儿右侧主支气管,气道通道近乎完全封闭,异物周边气道黏膜已出现水肿。多学科团队分工协作、精准配合,内镜医师精细操控器械,平稳完整取出异物。手术全程顺利,术后患儿呼吸困难、紫绀症状即刻缓解,生命体征恢复平稳,转入儿科病房对症观察治疗,数日后痊愈出院。


本次危重患儿成功救治,充分彰显我院针对儿童急危重症快速响应、精准鉴别诊断、多学科协同救治的综合医疗实力,也为低龄儿童气道异物急症处置积累了实战经验。

儿童气道异物家庭健康科普知识


别让“好吃的”变成“会呼吸的痛”!

一颗花生、一粒瓜子、一块果冻,对于成人而言是零食,但对于3岁以下的婴幼儿,可能就是致命的“隐形杀手”。上述案例并非孤例,据统计,约60%的气道异物发生在3岁以下儿童,男孩发病率高于女孩。

由于3岁以下幼儿磨牙尚未萌出,咀嚼功能不完善,喉部的保护性反射功能也不健全。当孩子在哭闹、大笑或跑跳时进食,极易将口中的食物或物品误吸入气道。

一、这些“黑名单”食物,3岁以下孩子坚决不能碰!

坚果类:花生、瓜子、核桃、开心果、杏仁、栗子等。如需补充营养,应研磨成粉或打成糊状后再喂食。

胶冻类:果冻、布丁、软糖等。果冻质地柔软且有弹性,一旦呛入气管,极易堵塞气道且取出难度极大。5岁以下儿童不建议食用。

圆形/带核食物:整颗葡萄、桂圆、红枣、樱桃等带核水果。务必去核后切成小块再喂食。

黏性食物:年糕、汤圆、糍粑、西米等糯米制品,容易粘在咽喉部,引发窒息风险。

其他:硬糖、爆米花、豆类等。

二、培养三个好习惯,筑牢安全防线。

进食“四不”原则:进食时不跑跳、不躺卧、不说笑、不哭闹。保持安静、专注的进食环境。

食物处理要精细:给婴幼儿准备食物时,务必切碎、煮烂、去核,确保食物足够细软。

小物件严格收纳:将硬币、纽扣、电池、磁力珠、小玩具零件等放置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

三、万一发生了怎么办?学会“海姆立克急救法”。

如果孩子突然出现剧烈呛咳、面色青紫、无法发声、双手掐脖等表现,极有可能是气道异物梗阻。家长应立刻拨打120,并同时实施海姆立克急救法。

针对1岁以上儿童:

施救者站在孩子身后,双臂环抱其腰部,一手握拳,拳眼放在孩子肚脐上方两横指处,另一手包住拳头,快速、有力地向内上方冲击腹部,直至异物排出。

针对1岁以下婴儿:

采用“背部拍击+胸部冲击”法。将婴儿脸朝下骑跨于前臂上,用手掌根部在婴儿背部两肩胛骨之间快速拍击5次;若无效,将婴儿翻转为仰卧位,在两乳头连线中点处用两指快速按压5次。重复操作直至异物排出。

特别提醒:即使孩子将异物咳出后看似恢复正常,也务必前往医院做进一步检查,以排除残留异物或并发症的可能。


电子支气管镜健康知识科普

一、成人气管镜检查的适应症及禁忌症

(一)适应症:

1.不明原因的慢性咳嗽、咯血或痰中带血;

2.疑似肿瘤,需活检进行诊断、分型;

3.肺不张、阻塞性肺炎、弥漫性肺病变、反复同一部位肺炎;

4.纵隔或肺门淋巴结肿大、肺癌分期;

5.呼吸道分泌物及细胞采样(冲洗、刷检、灌洗);

6.气道内病变、气管食管瘘、气管软化等评估。

(二)治疗内容:

1.清除气道内滞留分泌物或异物;

2.镜下止血(咯血患者);

3.电刀、氩气刀切除支气管肿瘤;

4.引导气管插管;

5.镜下活检/刷检。

(三)禁忌症:

绝对禁忌证:

1. 伴有高碳酸血症的急性呼吸衰竭(已插管机械通气者除外);

2.高度气管阻塞;

3.检查过程中无法维持充分氧合;

4.未经治疗的致命性心律失常。

相对禁忌证:

1.近期心肌梗死(4周内不建议,4-6周需心内科会诊评估);

2.活动性大咯血(需做好急救准备);

3.未纠正的凝血功能障碍;

4.严重高血压、严重心律失常;

5.严重心肺功能不全、全身情况极度衰竭;

6. 患者无法配合检查;

7.肺动脉高压、主动脉瘤有破裂风险。


二、儿童气管镜检查的适应症及禁忌症

儿童支气管镜适应症,包括诊断与治疗两大方面,主要包括:气道阻塞与结构异常评估、不明原因呼吸道症状的鉴别、感染性疾病的病原学诊断、胸部影像学异常探查以及多种介入治疗。

(一)适应症包括:

1.气道与声带症状评估:

(1)喉鸣;

(2)反复或持续性喘息,对支气管舒张剂及抗炎治疗无效者;

(3)局限性喘鸣;

(4)评估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

(5)不明原因的声音嘶哑或呼吸困难。

2.不明原因的慢性咳嗽:尤其经影像学、功能学及血液学检查正常,且对药物治疗无效者。

3.可疑或诊断明确的异物吸入:

诊断:用于临床表现不典型的可疑异物吸入,以明确诊断。

治疗:在特定情况下可用于异物取出。

4.胸部影像学异常:

(1)反复或持续性肺不张;

(2)反复或难治性肺炎;

(3)肺气肿、肺部团块状病变、肺部弥漫性疾病;

(4)评估气管、支气管肺发育不良或畸形。

5.感染性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1)获取下呼吸道分泌物进行病原学检测(如细菌、病毒、真菌、结核、肺炎支原体等);

(2)治疗性灌洗,清除气道内黏液栓、炎性分泌物或坏死物,例如在重症肺炎支原体肺炎中的应用。

6.咯血:评估咯血原因,排除异物、肿瘤或血管畸形 。

7.治疗性应用:

(1)清除气道分泌物:治疗由黏液栓或血凝块引起的肺不张;

(2)气道介入治疗:如球囊扩张术、激光治疗、支架置入等;

(3)引导气管插管:用于困难气道;

(4)支气管肺泡灌洗(BAL):用于肺泡蛋白沉积症等疾病。

8.特殊患儿群体:

(1)危重症患儿:对机械通气依赖、拔管困难、先天性心脏病术后伴持续性肺不张的患儿,支气管镜具有重要价值。

(2)早产儿/支气管肺发育不良(BPD)患儿:用于评估慢性咳嗽、反复喘息、持续性低氧血症或无法解释的气道异常。

(3)吸入性损伤:是诊断气道烟雾吸入性损伤的“金标准”。

9.重要注意事项:支气管镜通常不推荐用于取出较大、嵌顿的异物,以及处理活动性大咯血或诊断急性会厌炎,这些情况更适用硬质支气管镜或其他方式。

(二)禁忌症:

儿童电子支气管镜检查术无绝对禁忌证,其相对禁忌证主要包括严重心肺功能障碍、活动性大咯血与出血风险、高热状态及严重营养不良等。

根据《中国儿科可弯曲支气管镜术指南(2018年版)》及相关共识,儿科支气管镜术的禁忌证多取决于术者的技术水平和必要的设备条件。

其相对禁忌证如下:

1.严重心肺功能减退者:包括严重心律失常,如心房颤动、心室颤动、心房扑动、心室扑动、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2.活动性大咯血及出血高风险者:包括活动性大咯血、严重的出血性疾病、凝血功能障碍、严重的肺动脉高压及可能诱发大咯血者。

3.高热状态:持续高热而又亟需行支气管镜检查者,可将其体温降至38.5℃以下再行手术,以防高热惊厥。

4.严重营养不良,不能耐受手术者。

5.监护人拒绝签署知情同意书:这也是相对禁忌证之一。


END




编辑:高与俭

一审:薛   鑫

二审:杨家勇

三审:曾邦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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